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公司财务管理规定为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壮大总公司实力,根据目前我司经营管理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经讨论决定,从 2025 年1 月 1 日起实行新的财务管理规定,具体要求如下:1、向总公司董事会负责,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分管财务副总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统筹管理工作,对财务人员统一调度
各驻外机构和分公司财务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由总公司统一发放,费用由各分公司承担
2、凡持有营业执照的司属各单位和各相关企业,都要按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建立符合税务部门要求的全套完整帐册
3、加强各类资金收入和支出管理,确保管理费即时足额到位,税费按时缴纳,其它各项支出符合总公司规定,每月定时向总经理报送财务报表
总经理及时把经营情况向董事会汇报,以便全面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
4、各单位和关联企业财务人员要保证工程款专款专用,确保工程款用于对应的实际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竣工财务结清,不留后遗症,不拖欠任何材料款和工人工资,各类保证金按时结清,严禁将工程款用于承包人或他人个人消费,及时清欠其它费用
5、加强各类合同的备案管理,财务人员要备份所在公司的所有工程项目合同,包括工程施工合同、材料购销合同、劳务合同、分包合同、租赁合同等,及时掌握合同总价情况和合同的执行情况,对潜在的风险要有处置预案,对于后续纠纷要有应对措施和处理意见
6、加强税费管理,对每个项目应缴纳的税款要足额及时缴纳到位,决不拖欠,根据税务政策对县外省内工程除在外地缴纳工程营业税等费用外,将工程总价的 1%企业所得税预交总公司税款专用帐户,由公司统一向县税务部门缴纳
7、加强章印管理,对外签约统一使用总公司提供的合同专用章,帐户统一使用总公司提供的财务专用章和分公司负责人个人印鉴章,实行财务双控,专款专用,原则上总公司统一管理使用行政印章,总公司驻外人员负责管理资料专用章的使用
8、加强各分公司帐务管理,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