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3:文件资料往来管理工作程序1
0 编制依据根据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编制本管理程序
0 目的对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之间的文件和资料往来事宜进行控制,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0 适用范围适用于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监理和承包单位、建设单位之间的文件往来
0 工作程序4
1 文件往来4
1 监理分两级进行管理,即总监办和驻地组
2 承包单位向总监办报送文件时,直接报至本合同段所在的驻地组,由驻地组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处理,超出其授权范围的事宜,由驻地组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后,上报总监办
在总监办要求时,驻地组在其授权范围内处理的事宜,需报总监办备案
在特别情况下,承包单位可在向驻地组报送文件的同时,直接抄报总监办,以便总监办及时处理或督办
3 当总监办向承包单位发送文件时,一般都通过驻地组转送,总监办和承包单位之间不直接发生文件往来,驻地组应视为承包单位猎取监理文件的唯一来源
在极特别情况下,总监办可以在给驻地组发送文件的同时,直接抄送承包单位
4 文件要求 承包单位的文件或监理的文件,均应有文件台头、标题、文号、签发人、签发日期、签发单位公章、抄报单位和抄送单位
文件均采纳 A4 复印纸张打印后报送(详细格式参见附件一)
文件应主题明确、内容简洁,叙述清楚,附有必要的原始记录或数据
5 文件办理 总监办或驻地组将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承包单位的文件,如在处理该文件过程中需要承包单位提供更进一步的资料,承包单位必须在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间内予以满足
总监办或驻地组在所发文件中对承包单位提出的各种要求,承包单位应仔细执行,并将执行情况书面报总监办或驻地组
承包单位和各级监理机构应及时整理并妥善保存这些文件,以便日后查阅和编制竣工文件
2 资料往来4
1 承包单位必须严格根据合同条款和监理工作程序的要求按时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