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进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指导意见《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25 年版)自实施以来,对指导和法律规范施工招标评标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为进一步完善评标办法,经广泛调研,并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借鉴各地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现提出以下四种评标办法
请各地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评标办法,并可根据在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意见,报部公路司讨论修正
一、合理低价法(一)方法简介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按其投标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举前 3 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价得分相等时,以投标价较低者优先)
在评标时,一般根据投标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对存在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对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业绩及信誉不再进行评分
为防止哄抬标价,招标人可以设定投标控制价上限,由招标人自行编制或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并在开标前公布
投标价超出招标人控制价上限的,视为超出招标人的支付能力,作废标处理
在开标现场,宣读完投标人的投标价后,应当场计算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采纳所有被宣读的投标价的平均值(或去掉一个最低值和一个最高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并对所有不高于平均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二次平均,作为评标基准价;二是计算所有被宣读的投标价的平均值(或去掉一个最低值和一个最高值后取算术平均值),将该平均值下降若干百分点(现场随机确定)作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投标人的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者得满分,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者按一定比例扣分,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扣分幅度应比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扣分幅度大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和评分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二)适用范围除技术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