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硖石至斜桥公路工程监 理 规 程一、监理依据 1、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技术、经济法规以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法律规范等,业主和承包人签字的施工合同文件
2、监理单位与业主签字(或委托)的监理服务合同文件
3、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在工程实施中有关的会议记录、函电和其它文字记录,以及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指令等
二、监理机构组织体系三、监理人员的职责(附件 7)四、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 1、发布开工令如无特别原因,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合同规定的日期,向承包人发出开工令并报业主备案
驻地总监 范顺良道路专业工程师娄士阳试验室张 健彭桂军结构专业工程师李锁荣合同计量工程师娄士阳文 秘潘芳梅第一合同段结构监理员文跃飞第二合同段结构监理员沙二扣第一合同段道路监理员徐志坚第二合同段道路监理员易顺秋2、召开第一次施工场地会议(详见 9
(1)监理工程师应事前将会议议程及有关事项通知业主、承包人及有关方面,使参加会议的各方作好资料准备
(2)会议的内容:① 介绍人员及组织机构;② 介绍施工进度计划;③ 承包人陈述施工准备;④ 业主说明开工条件;⑤ 明确施工监理例行程序
3、审批承包人工程进度计划(含施工组织设计) (详见 5
4、审批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详见 3
5、检验承包人的进场材料(详见 4
6、审批承包人的标准试验(详见 4
7 、 检 查 承 包 人 的 保 险 和 担 保 、 支 付 动 员 预 付 款 ( 详 见6
8、审查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详见 3
9 、 验 收 承 包 人 测 定 的 地 面 线 和 施 工 定 线 ( 详 见 3
10、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图(详见 3
11、检查承包人占用工程场地
12、检查承包人驻地建设、临建工程等施工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