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公设备配置费用评审原则的意见各审核部室、组:为统一评审口径,合理确定项目预算,经征得我局行政政法处同意,现将该处草拟的《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日常办公设备配置标准》发给大家,请按此标准评审办公设备配置费用,如有特别情况,无法按此标准执行,评审报告中应说明情况,此标准从 2025 年部门预算项目审核开始执行。另外,鉴于该标准虽然已经局领导批准并报市政府,但正式文件尚未下达,因此,报告中应说明是参考标准。附: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日常办公设备配置标准综合部 2025 年 11 月 10 日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日常办公设备配置标准为贯彻建立节约型政府的要求,加强市级部门预算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法律规范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满足日常办公基本需求为原则,根据节约环保、资源共享、设施共用的要求,依据市场中低档水平制定本标准。一、日常办公设备范围本标准所指日常办公设备为办公室配备的满足基本行政办公需要的通用设备和家具,不含特别需求的专业类设备。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市属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执行。三、具体配置标准(一)办公设备1.复印机:每单位按不超过在职人员 3%的标准配备,数码复印机(标准配置)每台最高限价 35000 元,模拟复印机(标准配置)最高限价 20000 元,原则上不配备便携式复印机。2.打印机:每单位每个内设机构可配备 2 台打印机,激光打印机 A3 幅面每台最高限价 10000 元,A4 幅面每台最高限价 2000 元,喷墨打印机 A3 幅面每台最高限价 2500 元,A4 幅面每台最高限价 1500 元,针式打印机 A3 幅面每台最高限价 2500 元,A4 幅面每台最高限价 2000 元,原则上各单位不配备彩色打印机。3.传真机:每单位每个内设机构可配备 1 台传真机,每台最高限价 2500 元。4.一体机:单位如配备一体机,视同同时配备相应数量的复印机、打印机或传真机,一体机 A3 幅面最高限价45000 元,A4 幅面最高限价 3500 元。5.照相机、摄像机:每单位按不超过在职人员 8%的标准配备照相机,普通照相机每部最高 4000 元,数码照相机每部最高 5000 元;摄像机最多配备 1 部,每部摄像机最高10000 元。6.录放设备:每单位最多配备录像机 2 台,每台录像机最高限价 2500 元;DVD 配备数量不超过电视机配备数量,每台最高限价 800 元。7.电视机:每单位按不超过在职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