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采购中心招 标 文 件(A 本)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景观照明(亮化)系统工程采 购 人:** 区人民检察院 二○○七年四月九日目 录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5)一、说明……………………………………………………… (5)二、招标文件………………………………………………… (7)三、投标文件………………………………………………… (8)四、开标和评标……………………………………………… (13)五、定标与签订合同………………………………………… (17)第二章 技术法律规范与要求………………………………………(19) **区政府采购中心景观照明(亮化)系统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拟采纳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以下货物。1、项目编号:**2、项目名称:景观照明(亮化)系统工程详细配置要求见招标文件。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 100 万元以上;(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可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5、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所投产品必须为正品。6、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和地点2007 年 4 月 10 日-2007 年 4 月 25 日每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5:00-17:30(北京时间),标书价格为 400 元/套(异地企业如需邮寄另加特快邮递费50 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在**区**大街 63 号院 8 号楼东 4 楼 420 房间发售,7、收款单位:**区政府采购中心开 户 行:中国银行**市**支行帐 号:**8、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书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1 套正本,4 套副本,无论中标与否,标书不予退还。投标书必须在 2007 年 4 月 30 日下午 3:00(北京时间)前送(寄)到**区政府采购中心。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9、开标时间:2006 年 4 月 30 日下午 3: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 区政府采购中心三楼会议室 10、集中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