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局 所 属 各 单 位 :根 据《 市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做 好2025年 农民 负 担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意 见 》要 求 , 区 物 价 局牵 头 负 责 法 律 规 范 涉 农 收 费 管 理 工 作 , 为 切 实做 好 收 费 文 件 的 清 理 、收 费 项 目 以 及 收 费 标 准的 审 核 、公 示 工 作 , 特 制 定 工 作 方 案 如 下 :一 、领 导 机 构为 加 强 对 此 项 工 作 的 领 导 , 区 物 价 局 成 立 了 以副 局 长 为 组 长 、区 物 价 局 物 价 检 查 所 所 长 、区物 价 局 办 公 室 主 任 、区 物 价 局 物 价 检 查 所 副 所长 为 成 员 的 领 导 小 组 , 下 设 办 公 室 , 办 公 室 挂靠 在 区 物 检 所 , 主 任 由 兼 任
二 、工 作 任 务( 一 ) 继 续 清 理 涉 农 收 费 项 目 及 标 准
在 原 来清 理 法 律 规 范 的 基 础 上 , 继 续 对 本 辖 区 内 涉 农收 费 文 件 进 行 清 理 , 并 通 过 政 府 网 站 等 方 式 予以 公 布
对 国 家 、省 、市 物 价 部 门 下 文 取 消 、停 止 、降 低 的 涉 农 收 费 项 目 、收 费 标 准 等 要 及时 通 过 政 府 网 站 等 方 式 进 行 宣 传 公 布 , 对 收 费单 位 的 收 费 许 可 证 及 时 予 以 变 更
(9月 30 日前 完 成 收 费 汇 总 )
( 二 ) 加 强 对 收 费 单 位 的 收 费 公 示 督 查 工 作
结 合 收 费 年 审 工 作 , 加 强 对 本 辖 区 内 涉 农 收 费单 位 收 费 公 示 栏 、公 示 牌 设 置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