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述与适用范围1.1 本程序规定了分维修地点/分支维修机构航线非例行工作的原则和步骤。1.2 本程序适用于飞机维修工程部航线维修部分维修地点/分支维修机构、质量部、生产计划部。1.3 程序属性■ CCAR121■ CCAR145 航线□ CCAR145 定检/部件2依据文件2.1 《维修工程管理手册》“航线维修”。2.2 《维修工程管理手册》“技术支援”。2.3 《维修工程管理手册》“非计划维修工作”。2.4 《维修工程管理手册》“保留故障/缺陷”。2.5 《维修管理手册》“维修过程的质量控制”。3术语和定义3.1 飞机故障:指飞机的系统和附件失效/故障、结构的腐蚀和破坏、非标准状况以及安装方面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构成的维修项目。故障由以下来源生成:a)飞行员/乘务员报告的故障/缺陷;b)航线维修人员/检验员检查发现的故障/缺陷。3.2 航线非例行工作:包括两方面的工作内容,一是排除飞机故障或故障证实,二是完成各类临时性工卡。3.3 临时性工卡:指由 PPC 临时下发的、要求在航线维修完成的例行工作单以外的工卡。它包括工程指令(EO)、生产指令卡、非例行工卡(NRC)、维修指令(MO)等。4要求4.1 所需的人员岗位4.1.1航线维修人员、维修工程师、维修控制联络员4.1.2授权检验员4.1.3MCC 调度人员4.2 职责4.2.1航线维修部分维修地点/分支维修机构:a)负责检查、发现飞机故障/缺陷;b)分析、推断故障;c)准备航材、工具设备,依据手册要求实施排故方案,填写故障记录并录入。4.2.2质量部:负责对必检项目进行检验。4.2.3生产计划部:根据工程师提供的飞机故障情况协调航班调整事宜。5航线执行非例行工作的规定执行航线非例行工作时,在维修现场应遵循《维修标准作业手册》 “工作现场管理规定”中的各项规定。6航线非例行工作程序6.1航 线 排 故工作程序航 线 维 修 人 员(分维修地点 / 分 支维修机构)6.1.1通 过 以 下渠道猎取飞机的故障信息:a)机组/乘务组已记录在飞机航线维修记录本和/或客舱维修记录本中的故障/缺陷;b)机组/乘务组口头反映的故障/缺陷;c)MCC 等其他渠道反映的故障/缺陷;d)在例行维修工作中检查发现的故障/缺陷;e)厦门技术服务处下发的航线排故计划工作。6.1.2发 现 故 障缺陷后,航线维修人员首先应推断是否需要技术支援或报告,如需要技术支援或技术报告,应立即将故障情况通知 MCC 和厦门技术服务处工程师,否则报告值班主任或经理,安排相关维修工作。维修工程师 (厦 门、分维修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