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思路实行措施加强政府投资工程的造价管理摘要:我国尚处在转轨时期,由于法制不健全,市场不成熟,机制未建立,使用政府投资工程的造价未得到有效控制。随着工业化、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如何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政府投资工程造价是摆在各级造价管理机构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就政府投资工程的决策、设计、招标投标、施工和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在创新思路、实行措施上作了一些探讨。近年来,针对量大面广的政府投资工程,各级政府和建设、财政、审计等主管部门讨论探究政府投资工程有效管理的方法和途径,建立公务局。培育代建制,深化招标投标模式,加强全过程的跟踪审计等等,对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投资效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转轨时期,法规不健全。机制未建立,市场不成熟,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的管理.特别是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仍然存在大量的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何实施政府投资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已成为各级政府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首要任务和重大课题。一、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造价控制势在必行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1)项目决策机制不科学,可行性讨论缺乏深度,导致建设项目“先天不足”。如中部某省一中等城市,人口 60 万,城市人均收入不足 5000 元。却投资数亿元建一座容纳 3 万人的体育场和 1 万人的体育馆。(2)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有的工程未开展必要的可行性讨论,有的工程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未编制工程概算,有的用初步设计图纸代替施工图招标,有的工程边勘察、边设计、边发包、边施工。(3)设计图纸深度不够,设计质量较差。由于设计行业缺乏竞争和制约机制,设计人员只管出图.不管结构、方案的合理性、经济性,使得限额设计流于形式:缺、少、漏项目较多。(4)招标投标活动和合同管理不法律规范。未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的原则。一些发包方任意肢解工程规避招标,未将工程价款的确定、变更、调整和结算条款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和细化.有的甚至签订阴阳合同。(5)变更签证缺乏有效的制约措施。随意变更且不履行变更手续的现象屡见不鲜。如某工程合同价为 2560 万元,因设计变更、签证造成的造价增加达 924万元之多。(6)结算审核把关不严,出现高估冒算、甲乙方方与中介机构串通弄虚作假等不法律规范行为。上述问题不但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更重要的是使政府投资工程造价失控,造成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未能得到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