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本协议当事人:甲方: (业主/使用人)乙方:****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公司)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甲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类 型 多层 坐落位置 幢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及甲方签订的《房屋买卖(预售)合同》,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2、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4、依据本协议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室内装饰装修须知》;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乙方,告知受让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将承担民事责任;9、根据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保、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并书面告知甲方;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6、依据本协议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8、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甲方,并与甲方及装饰装修公司订立《室内装饰装修须知青》;9、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10、向甲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11、自本协议终止时起 5 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共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