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账号: 电子信箱: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账号: 电子信箱: 甲方通过(□招投标,□协议选聘)方式将 (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
为保障本物业正常运行,为业主制造优美、干净、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
管理界限: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容积率: %
绿地占有率: %
公建配套用房面积: 平方米
小区总户数: 受益人口: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
第二条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 年 月(不超过整个物业管理区域房屋交付使用后 年),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
合同期未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三条 物业服务内容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3
1 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建立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 3
2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 等
3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等
4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