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工程量清单计价配套环境的建设 建设部于 2003 年 7 月 1 日在全国推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律规范》GB5055—2025
工程量清单计价指的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根据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律规范,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数量,投标人自主报价,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充分体现工程造价“量”与“价”相分离的原则,是工程造价计价的国际惯例模式
50 多年来我国一直是以社会平均施工消耗量水平为依据,采纳传统的 工料单价法对工程项目造价进行估算
这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估价方法,特点是静态性较强,其估算价格误差大,不能适应生产要素价格动态变化的市场经济,易造成投资失控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对我国传统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计价方法的彻底变革
工程量清单计价具有以下优点: a.清单中的单价具有综合性和固定性
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均为综合单价,包括项目所需的材料、人工、机械、管理费、利润及风险因素,具有一定的综合性
与以往定额计价相比,清单合同的单价简单明了,能够直观反映各清单项目所需的消耗和资源
而且,工程量清单报价一经合同确认,竣工结算一般不能改变
单价的固定性,有利于控制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索赔,有利于工程造价的控制
b.工程量清单报价的价格贴近市场
该计价模式体现企业自主报价,即构成工程造价的各项因素价格的最终定价权交给企业
施工企业根据生产要素现行市场价格行情,以及自身实际经营状况决定项目的报价
使施工技术、材料来源、管理水平等成为企业报价竞争的基础,价值规律和竞争成为支配价格波动的无形之手
中标价格能够比较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水平,工程的价格贴近市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体现企业将工程的进度、质量、工期及现场施工管理等方案落实到清单项目报价中
实际上是向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生存力和进展力,必须重视新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