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我市建筑模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若干规定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建筑模板工程施工管理,提高施工质量水平,保证混凝土构件的质量和模板体系的安全,针对当前模板工程存在的质量通病和管理缺陷等现状,制定了《加强我市建筑模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凡我市(含五区二市五县)范围内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后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必须执行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委建筑业处
特此通知附:《加强我市建筑模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若干规定》
doc XX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二 O 一 O 年七月二十日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建筑模板工程的施工管理,提高施工质量水平保证混凝土构件的质量和模板体系的安全,针对当前存在的质量通病和管理缺陷等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采纳散装散拆工艺施工的普通模板结构及其支撑系统
执行本规定时,尚应满足现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规范和规定
第三条 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结合工程实际,根据工程特点难点、质量、安全目标等进行编制
编制的主要内容应包括:1、编制依据及工程概况; 2、设计方案(含主要构件模板结构、构造大样图及节点细部图,立杆、水平杆及剪刀撑平、立面布置图);3、施工方法与施工工艺;4、质量、安全等技术措施;5、资源配备计划(根据施工进度和质量要求,模板面板、楞木及其支撑体系周转计划和配置套数以及劳力等需求量计划);6、设计计算书
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等应依此对专项方案进行审批,并对施工现场是否按专项方案实施进行控制、检查与验收
第四条 施工单位应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监理单位应进行抽查
验收内容包括材料规格、表观质量和质量证明文件
进场的胶合板、型钢、钢管、螺栓、扣件等主要构配件应有产品标识和产品质量合格证,以及材质的性能检验报告
第五条 模板工程应使用规格完全的方木、方钢管等型钢或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