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62—2025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 2025-06-13 批准 2025-09-01 实施 关于发布北京市标准《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的通知京建科教[2025]372 号 各区、县建委,各局、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建委京建科[2001]512 号文件的要求,由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编的《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已经有关部门审查通过
现批准该规程为北京市强制性标准,编号为 DBJ01—62—2025,自 2002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该标准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2002 年 6 月 13 日 1 总 则 1.0.1 为了法律规范建筑工程工人安全操作程序,消除和控制劳动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预防伤亡事故,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依据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法律规范、规程,总结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经验及教训编写而成
1.0.3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建筑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装饰装修、房屋修缮的一切作业人员
1.0.4 本规程条款与国家和行业现行法律、法规、标准、法律规范、规程不符时,按国家和行业现行法律、法规、标准、法律规范、规程执行
1.0.5 本规程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2 一 般 规 定 2.0.1 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0.2 生产班组(队)在接受生产任务时,应同时组织班组(队)全体人员听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讲解,凡没有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低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讲解,班组(队)有权拒绝接受任务,并提出意见
2.0.3 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 1.电工作业; 2.锅炉司炉和压力容器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