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工 程 名 称: ****** 工程 ( 电力隧道 ) 业 主: 华北 ** 有限公司北京电力公司 监 理 单 位: 北京 ** 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北 京 市 建 设 委 员 会 监制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华北 ** 有限公司北京电力公司 与监理人北京 ** 监理咨 询有限公司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 工程 ( 电力隧道 ) 工程地点: 丰台区 ** 路 工程规模: 2
3m 电力暗挖单沟长 623
总 投 资: 约人民币 1484 万元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给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 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 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 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根据木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酬劳
本合同自 200 年 12 月 20 日开始实施,至 2025 年 3 月 20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叁 份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住所: 住所: 丰台区********委托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商业银行樱花支行帐号: 帐号: 邮编: 邮编:100078电话: 电话:订于: 2025 年 12 月 20 日
附加协议条款:监理单位应在本工程中提供的主要技术服务内容如下: 1 、运用监理人员现场巡视、关键工序的旁站、对工程质量的 检测、试验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