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我区医疗系统整体环境,更好地健全区卫生医疗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群众,按贵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指标要求,结合我区卫生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建议书。 一、总论 1、项目名称:**镇等十二家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系统建设2、项目单位:贵阳市**区卫生局 3、项目法人:***4、建设地点:**镇卫生院、**镇卫生院、**乡卫生院、**乡卫生院、**乡卫生院、**乡卫生院、**乡卫生院、**乡卫生院、**乡卫生院、**乡卫生院、**区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建设内容:污水处理系统土建工程 6、建设规模:占地面积 480m²。 7、概算投资:60.03 万元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一)项目背景:1、我区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系统概况我区卫生系统共有二级医院(50 张床位以上)2 个(**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 个,乡镇卫生院(50 张床位以下 20 张床位以上)11 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 个(**、**),共 16 家医疗机构。其中**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污水处理系统已相继改造并投入使用。根据贵阳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指挥部筑创模办复(2025)25 号文件要求,剩余 12 家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系统均需改造才能达到创模要求。2、建议书编制依据结合我区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和基础设施,以完善辅助设施和改善现有就医条件,提高医院的环境建设和居民就医环境。3、提出的理由与过程 按贵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指标要求,我区卫生系统共有青岩卫生院等十二家公立医疗机构排污系统均达不到指标要求,我局为此专门向区创模办请示解决办法,经评估需重新新建。根据2010 年 6 月 13 日区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卫生系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根据区与青岩镇等 12 家医疗机构各承担一半的原则来实施建设。我局积极与区环保局对接,请区环保局向市创模办请示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标准,2010 年 7 月 8 日收到贵阳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建设标准文件筑创模办复(2025)25号,按相关标准进行新建。(二)基本条件: 1、拟建地址状况现拟建地址符合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规划建设用地2、拟建地址的建设条件:拟建地址符合以下条件:(1)、利于施工,排水方便。(2)、周边有便利的水、电、路等公用基础设施。(3)、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贮存区、高压线路及其设施三、建设内容、规模 (一)建设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