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合作合同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门店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湖北、湖南、江西】不等区域,具体门店地点由甲方在《开工通知书》中指定。合同期限:【】个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合作方式:在本合同工程区域和合同期限内,甲方可将其新增门店装饰装修工程和合同期限前已有门店店面新形象改造装修工程交由乙方承包。乙方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保证在合同期限内储备富有施工经验的工程专班人员随时接受甲方的开工指令。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或者分包任一单店工程。单店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改造工程,拆除工程、电器安装、门头改造、墙体改造、隔断墙、地砖、吊顶安装,顶面、墙面装饰、门、储物柜打造、柜台拼装、标识宣传品安装、清洁工程,搬运工程、门店新形象升级改造工程等门店装饰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具体见新店工程的《预算表》(附件一)或老店工程的《新形象改造交接表》(附件二)和《施工手册》(附件三)。单店工程承包方式:1.6.1乙方包工包料,即除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外(附件四:《甲方提供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乙方负责按照“装饰装修设计图”(附件五)和《施工手册》的要求提供足够的人工和其他材料。1.6.2工程固定单价,即甲方交付给乙方承包的每一门店的工程总价款均按照《预算表》所列各项目的单价和实际数量进行计算。如因装修建材市场行情发生变化,乙方请求变更《预算表》中部分项目单价的,应向甲方提出变更《预算表》的申请,甲方同意后,按变更后的《预算表》执行,但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个月内不得变更,或者在每一门店工程开工至复检合格前,据以计算该门店工程的《预算表》所列单价不得进行调整。第二条工期开工时间:由甲方在向乙方出具的《开工通知书》(附件六)中指定。乙方同意准备足够的人工和材料进场,严格按《开工通知书》中所指定的时间进场开工。乙方超出开工时间【】日仍未进场施工的,视为乙方拒绝承揽该门店工程。单店工程工期:除甲、乙双方在《开工通知书》中另有约定外,每一门店工程的竣工时间为开工之日起(含开工当日)第天的时止,第天时起乙方应将工程交付给甲方,甲方当天下午对工程进行验收。第三条甲方的工作甲方将门店工程交付给乙方的,应完成以下工作:开工前一天,将门店钥匙交付给乙方。开工当天时之前,提供“装饰装修设计图”给乙方。施工期间,甲方指导乙方按照设计图进行施工。甲方可对设计图提出修改意见,乙方遵照修改意见施工。负责施工现场的水、电、路三通。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提出合理整改意见的(不包括设计变更)与乙方共同填写《测量表》(附件七)。进行中间工程、隐蔽工程、竣工验收和复检,提出合理整改意见。第四条乙方的工作乙方承接甲方工程的,应完成以下工作:提供的人工应具备相应的装修、装饰技能。乙方应按照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和甲方要求采购材料设备,保证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并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如甲方发现乙方使用不符合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或甲方要求的材料设备的,乙方应当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乙双方均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遵守物业管理单位关于房屋装修的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置、噪音控制等等。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装饰装修设计图”和《施工手册》施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修改“装饰装修设计图”或者不按照“装饰装修设计图”、《施工手册》施工。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规定。施工中不得拆改承重结构、暖通及燃气设施,如确需拆改须由甲方或甲方协助房主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并负责维修施工中使用的照明、围栏和警示牌等。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规定,工程竣工前要达到工完场清,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