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为法律规范公司印章管理,保证公司印章使用的正确性、法律规范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印章管理制度
2 范围适用于泰富重工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保管、启用、使用、停用、销毁等
1 综合管理部为公司印章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公司各类印章的刻制、启用、公司级印章的保管等管理
2 各业务部门负责专用印章、人名用章的保管及用印申请和审核
印章管理员如发生职位异动,应及时进行印章和使用情况登记的交接工作
1 正式印章:指公司章
2 专用印章:指公司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及其他业务专用章等
3 人名用章:指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质量检验人员等刻制的用于公务的签名章
5 印章刻制、启用、停用5
1 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刻制公章或因印章散失、内容变更、损毁、被盗等原因,需新刻或重刻印章的,应及时提出书面报告,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审核后,由综合管理部专人根据国家有关印章刻制的规定进行刻制
2 印章启用前应提前向各有关单位发出正式启用印章的通知(附印模),同时报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在印章启用通知规定的生效日期之前,该印章无效
3印章的停用:当公司名称变动、印章损坏、遗失、被盗时,印章必须停用
印章停用时需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综合管理部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6 印章管理6
1 公司印章必须由综合管理部门专人保管,各部门印章也应指定专人保管并确定责任人制约,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专用印章必须由专人保管,管理使用印章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管,也不得随意将存放印章处的钥匙交给他人代开代取
各部门变动印章管理人员,责任人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综合管理部
施印人未在时,应由本部门责任人负责管理
2 印章存放应安全、保密
非工作时间应将印章存放在保险柜或铁皮柜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