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辨识管理制度 修订状态:A1A02025/07/20阮长安陈玉霞彭思明版次日期说明编制审核批准1、目的通过对风险的范围进行区别,尤其是对重大危险源的确定,要选择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和评价准则,确定风险等级,实行有效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范围内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1 安全部门负责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组织领导工作
2 安全部门负责成立风险评价组织,进行风险评价和管理
3 各部门负责本单位危险源的辨识和风险评价,并将结果上报安全部门
4、工作程序4
1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的范围应包括: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2)常规和非常规活动;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
2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时机:1)公司安全标准建设策划阶段进行初次全面的辨识和评价;2)每年 12 月在设定第二年度的安全目标前进行全面的辨识和评价;3)危险性作业活动作业前进行专项辨识和评价;4)有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5)操作条件变化或工艺改变时;6)相关方的要求等情况发生变化时,进行专项或补充辨识和评价;7)有对事件、事故或其他信息的新的认识;8)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9)检维修、拆除作业前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10)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变更应进行辨识和评价;11)危险作业前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控制;12)公司认为有必要时
3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方法4
1 安全部门将《危险、有害因素调查表》发放到相关部门或岗位
2 各相关部门及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