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安 *** 指挥中心大楼 工 程 劳 务 协 议 书甲方:福建省 *** 工程公司厦门市公安 *** 指挥中心大楼项目部 乙方:泥水班 根据施工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自愿承包 厦门市公安 *** 指挥中心大 楼 工程 泥水 的施工任务,经双方协商同意鉴订如下合同条款及有关事项,以共同遵照执行:一、工程承包内容: 中元国际工程设计讨论院设计施工图内除砼专业班组浇注的砼外的所有泥水内 容,即主体各种尺寸砖砌体、砼构配件、门窗框安装后塞缝、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室内装修等,(其中室内墙面、天棚含罩面灰),具体内容详见后补充协议(共 11 页)。 二、承包单价: 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考虑不可预见诸因素,单项单价详见清单,补充 条款内容为施工中的每月进度款拨付并作为结算依据, 如乙方丧失管理承建本 协议的工作内容的所有权利时,甲方更换施工班组或中间另请其他班组完成某项施工任务时结算单价的依据,此时结算单价为补充协议中单价 1.3 倍。 三、乙方应负责的辅助材料及工具:除甲方提供的施工机械及工具以外,其余的辅助材料(如木线条、压条、靠尺 、 手提割机、切割机、皮数杆、手锤、凿子和扫帚等)及一切小型工具。太阳灯等照明工具。 四、甲方应提供的施工机械及工具:塔吊、施工电梯、井架提升机、运输斗车、搭架的架料、扫把以及碘钨灯 盏,灯管 条包干使用。竣工后碘钨灯电源线退还项目部,损坏或丢失的按采购 价赔偿。 五、合同试用期: 乙方进场后施工试用期(从合同签字日期起)为 30 天。在试用期内乙方的工期、质量、安全及内部管理达不到甲方要求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劳务合同,并要求乙方无条件立即退场并不给予决算。六、工期要求:乙方必须按甲方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包括月、旬、周的进度计划)的工期如期完成。如甲方项目部对工期合理的调整,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乙方承诺在高峰期人员不少于 150 人并且满足赶工期所需的人员数量及加班要求。否则,甲方将对乙方实行按人头罚款,每人次 30 元。分部、分项各工序工期由甲方现场项目部与乙方签订工期从合同签订即日起至 完成全部施 工内容为准,该分项工程工期提前 壹 天,甲方奖励 元。拖延 壹 天,罚乙方 元。如期完成给予奖励人民币 。七、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严格根据施工图纸,国家现行建筑施工法律规范及甲方的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证本承包工程达到质量观感评分在 8 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