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防腐施工安全合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濮阳市 **** 防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电力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人身、电网、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八规定》以及《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发、承包单位安全责任,提高防腐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水平,确保施工安全,保证所有雇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保证电网运行和设备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
1、工程项目名称: 2、施施工场地点: 3、合同期限:本合同与濮阳市****防腐有限公司工程合同同步有效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1、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开工前甲方必须对乙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应有完整的交底资料和交底记录,并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
并要求乙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经甲方工程项目主管机构、生技和安监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
2、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重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4、竣工后,在五日内按国家有关验收法律规范或双方议的条款、经双方技术人员及代表人验收鉴定、质量合格时签署验收合格书二、乙方的安全责任:1、乙方所有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好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甲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生技、安监和委托的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