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为仔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进展的安全理念,强化和落实各单位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各部门、车间负责人的责任感,实行责任到人的目标管理,保证公司财产、职工生命健康安全,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事故损害损失工作日标准》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如下:一、各单位必须实现以下安全管理目标: 1、火灾事故为“0”; 2、工伤死亡事故、1-6 级伤残事故为“0”;重伤事故为“0”; 3、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检验合格率 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100%; 4、安全隐患整改率 100%,积极配合上级安全部门工作
5、新职工上岗前培训合格率 100%
二、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各单位负责人即为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各自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仔细贯彻“安全第一”的原则,带头仔细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杜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实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各车间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法措施,根据公司要求,定期组织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处罚和落实,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建立隐患整改责任制,对事故隐患按要求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
4、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多种多样的形式,有效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5、加强对本单位重点部位的管理,实行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本单位不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
6、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