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条款 1
1 在本合同内,下列文字及词句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将根据以下之定义解释: “本合同”指 合同协议书、本合同条款、合同附录以及其它经合同双方书面签署并共同同意构成本合同之任何修正、补充协议、函、通知等文件; “建筑物” 指 所有已建筑及将会建筑在地段上的建筑物、楼宇、竖立建筑物、构筑物及新建筑物; “受托人概要” 指 给予受托人之指令并构成本合同的基础; 「委托人」 指 “____________________”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受托人」 指 “ ”以及其合法继承人,但除非受托人同意,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
“受托人代表” 指 受托人按本合同条款第10条委任之人士作为受托人代表
“第三人”指 除委托人、受托人以外与本顾问服务有关的当事人
“顾问服务” 指 由受托人按本合同条款第4条提供之所有顾问服务
“进展项目” 指 “建造合同” 指 任何一份由委托人与工程承包商(或按情形而定,供货商)就进展项目任何部份之建造而已签订或将会签订之合同,及按情形而定,任何因取消或终止该建造合同而议定之替代合同
“ 进 展 项 目 工作” 指 按建造合同拆除现有建筑物及新建建筑物的地基、底层结构, 上层结构,及与该建筑物有关之机械工程(或其中部份)及该建筑物之设计、进展、打桩、结构、建筑、机电、粗/精装修、销售办公室及销售板房、市政、周边绿化及其它固定临时工程等及完成整个地段之进展
「政府」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人民币」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
“地段”指 位于 「合同各方」 指 委托人及受托人,“合同一方”指其中一方
“实际竣工” 指 按建造合同指整个进展项目之施工已实际完成,并按建造合同而发出的实际竣工的证书作证明
“ 专 业 顾 问 小组” 指 由委托人就有关执行进展项目而不时直接或间接地聘请之建筑师、工程师、工料测量师、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