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述与适用范围1.1 本程序阐述了厦航维修系统员工自愿报告的流程和规定。1.2 本程序适用于飞机维修工程部各部、福州分公司机务部。1.3 程序属性■ CCAR121■ CCAR145 航线■ CCAR145 定检/部件2依据文件2.1 《维修管理手册》MF/0815-5“安全保证”2.2 《航空安全管理手册》MF/0306-3“主动报告减免处罚制度”2.3 《航空安全管理手册》MF/0307-1“航空安全信息管理”2.4 《航空安全管理手册》MF/0307-3“航空安全自愿报告”3术语和定义3.1 员工安全报告系统:3.1.1“厦门航空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通过公司门户“安全管理”链接进入)的员工报告模块。3.1.2书面、口头、电话()、传真()、邮件(.cn)等各种方式的报告。3.2 自愿报告信息:指不属于强制报告信息范畴,由报告人自愿、自觉提供本人涉及航空安全运行、航空安全管理有关的信息。4要求4.1 所需的人员岗位4.1.1员工4.1.2 安全处经理、安全工程师4.1.3各单位主管、安全联络员4.2 职责4.2.1员工:及时、主动报告与安全相关的信息。4.2.2 安全处:负责对安全报告进行收集、核实、汇总、分析、处理和上报。4.2.3各单位:及时评估和处理安全信息。5规定5.1 安全处收集来自员工安全报告系统的数据,进行数据分析,以识别危险源,从而预防差错和不安全事件的发生。5.2 “员工安全报告系统”不仅可以报告不安全事件信息,也可用于报告安全相关问题(如安全隐患)。5.3 “员工安全报告系统”属于为报告人保密的系统,未经飞机维修工程部同意,任何人不得泄漏报告人的信息。5.4 为鼓舞员工表达对安全的关切,及时收集各类安全信息并实行控制措施,飞机维修工程部推行主动报告不受报复、减(免)责及奖励制度。5.5 员工自愿报告的信息处理后,安全工程师应通过网站、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结果反馈报告人。5.6 主动报告减免处罚制度:参见《维修工作程序手册》“机务主动报告减免处罚管理程序”。5.7 为及时处理安全信息,各单位对员工报告的评估和处理流程不得超过 5 个工作日。6程序6.1 员工自愿报告 员工6.1.1在工作中发现与现有法规、手册、工作程序不一致的状态或潜在的安全隐患,通过“员工安全报告系统”上报相关的安全信息。6.1.2对于设备故障报修、工卡改进、软件维护需求等已有正常上报途径的问题,请勿通过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上报。6.2 员工自愿报告信息的评估和处理安全工程师6.2.1每个工作日对“厦航安全管理信息系统”、邮箱、电话、传真、书面收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