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门面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于 号门面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每年 次性付清房租
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随意上涨房租
第一年租赁期满后房租可适当按市场价浮动
,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 30 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续租 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用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