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解答合同、FIDIC、清单、工程管理问题实况 2025 年 3 月有 6 日 20:00-22:00《FIDIC 施工合同应用技巧 》一书作者郝林来到本站解答了网友们关于合同、FIDIC、清单、工程管理等相关问题,为方便网友查阅嘉宾的解答,现将当晚的答疑情况汇编如下,以方便网友查阅
1、网友:清单计价中:其他项目清单暂定金额项目内容(电源引接工程){合同中业主:此项目可以与承包方签定施工协议,也可以分包给别的承包人}
措施项目清单:施工临时用电
在投标时我们为了中标,所以把电源接引工程的技术措施也写入临时供电
措施中,但在措施项目计费时没有计入电源引接工程费用
电源引接施工完成后,我方提出此项费用,要求其动用暂定金额,但业主认为此项目没有承诺给承包人去做,自己可以单独分包给别的承包方
且言明,此暂定金额可以不用在此投标工程项目中,因此不予结算
在通用条款中规定,业主必须把施工用电,接到施工现场,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根据合同专用条款中,写明电源接驳地点由承包人向当地部门审请,且业主规定电源引接地点需在施工场地界线 1000M以内,因此我方认为:此项目本该业主完成,且承担相应费用,并且认为业主在合同中,明确要求我方对电源引接工程施工,理应动用暂定金额,给予结算
请大师给出更多成立理由
嘉宾:首先,暂定金额的合同规定是雇主有权发包给你,也发包给别人
FIDIC 的规定是暂定金额是雇主费用,必须有工程师的指令,注意,不是被动同意,而是主动指示,才能够被明确为属于合同价格的费用
显然,你这个合同的规定,部分地来自 FIDIC,但有一个重要区别,它只是规定雇主有权发包给你或者不给你,但并没有明确这个费用是不属于合同价格的
我认为,这个是一个重大的可利用的漏洞
合同专用条款的“电源接驳地点由承包人向当地部门审请,且业主规定电源引接地点需在施工场地界线 1000M 以内”的说法,明确了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