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转让合同7篇林地转让合同(一)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甲乙双方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林地转让合同书
一、林地基本情况及转让期限1、甲方将坐落在的林地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
该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东至
森林类别,地类
2、转让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二、转让林地的用途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1、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
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由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四、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为元/亩,合计元
支付的时间为
五、其他条款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
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为元
2、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4、本林地转让合同书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转让合同书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发包方、乡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月日年月日鉴证单位(签章)鉴证人:年月日林地转让合同(二)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与使用权(简称林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由乙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自主经营、利用、开发并享有经营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