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唐地产集团项目总体开发计划工作指引(毛坯住宅)修订记录修改内容修改人批准人发布日期一、目的 为法律规范统一大唐地产集团在建项目的《项目总体开发计划》的编制,便于项目过程进度管理,确保各项目的开发建设能达到既定的经营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二、适用范围 大唐地产集团开发建设的毛坯住宅项目
三、术语及定义1、 关键节点:集团层面重点关注和跟踪的项目节点计划,主要是影响公司项目运营结果和运行安全的重大节点,共有 22 个
2、 A 类节点:城市公司层面应重点关注、跟踪及考核的重要节点,是项目总体开发计划中关键路径上的重要节点,还包括专业、部门间的主要接口工作节点,共有 70 个
3、 B 类节点:项目部(或二级公司)重点关注、跟踪,项目总体开发计划中影响较单一的节点,共有 37 个
另注:关键节点和 A 类节点不可增减,B 类节点可根据项目情况增减节点数
因各地验收程序不同,可由城市公司调整相关验收节点先后顺序
4、 快周转项目原则上按“6 10”控制,从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起算,6 个月内开工(含 6 个月,开工指基础开工,包含桩基开工和天然基础开工),10 个月内(含 10 个月)达到首次开盘
四、项目总体开发计划的编制1、 编制时间及责任单位1) 《项目总体开发计划》由项目部编制,城市公司审核,总部运管部备案
2) 《项目总体开发计划》编制按“附件 1 模板”,工期控制参考“附件 2标准工期计算表”
3) 《项目总体开发计划》和《项目关键节点计划》为启动会成果文件,在取得方案设计批复后 10 天内由项目总监组织编制初稿
《项目关键节点计划》经集团审核通过后 10 日内由城市公司审核定稿《项目总体开发计划》
2、 项目如有分期则按分期编制《项目总体开发计划》,如有分标段则按分标段编制《项目总体开发计划》
3、 项目分期、分标段、分组团标准1) 分期:项目按独立的一块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