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瓷砖、墙面瓷砖 采购合同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需 方: (以下简称乙方)供 方: (以下简称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当地有关法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丙三方就本工程墙面瓷砖、地面瓷砖供应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特订立本采购合同。1合同组成1.1本采购合同文本;1.2本合同采购招标文件;1.3中标供应商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1.4中标通知书;1.5中标供应商中谈判过程中做出的澄清和承诺。2工程概况2.1工程名称:2.2建设地点:3合同内容3.1合同内容:墙面瓷砖、地面瓷砖供应。3.2合同单价:(表中数量仅供参考,结算时以实际结算数量为准)产品质量标准:2.3.1 完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瓷质砖》JC/T665-1997 之有关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2.3.2 产品等级:优等品2.3.3 产品产地:广东3.3结算数量:根据乙丙双方共同确定的实际成活面积结算。3.4单价综合内容:材料费、生产费、加工费、(切割、倒角、磨边、抛光等工序)、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材料检测费及复试费、损耗(包括成活前的一切损耗)、保险、税金、干挂瓷砖背板粘贴费、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及其他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内容,该单价为固定单价,在供货过程中不因任何原因调整单价。3.5供货日期:暂按下列要求进场,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3.5.1在 2008 年 5 月 20 日前,全部货物必须进场,第一批货物进场日期暂定为2008 年 3 月 20 日,之后依次进场。3.5.2延迟交货:如乙方不能根据双方约定期限按时提供材料,每天按合同总金额的 0.8‰进行处罚,直至货到现场,并承担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停工待料、工期、信誉等经济损失。3.6货款支付3.6.1预付款:本采购合同无预付款。3.6.2支付 1:产品全部送到现场、经验收合格、资料提供完全后支付到货总值的 70%。3.6.3支付 2: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成活总价的 80%。3.6.4支付 3:工程竣结算审计完毕后 60 天内支付至实际成活货款的 95%。3.6.5余款: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贰年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付清。3.6.6发票:每批付款前,丙方必须向乙方提供正式有效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4提供资料4.1丙方需要提供以下文字资料:材料进场的同时必须提供针对本工程的各种材料的合格证、材料进场检测报告、材料进场复试报告、材料放射性检测报告等满足乙方竣工资料所必须的文件。5双方责任5.1乙方责任:5.1.1向丙方提供详细的材料规格、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