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监测概要(一)、基本要求一、设计文件中应提出工程监测的技术要求。二、工程监测遵循的工作流程: 1 收集、分析监测资料,到现场踏勘调查;2 编制及审查监测方案;3 监测基准点和监测点的选点埋设、验收与保护;4 仪器设备校验和元器件标定、检定,监测点初始值观测;5 监测信息采集、收集;6 监测信息处理、分析与反馈;7 提交监测日报、周报、警情快报、阶段性监测报告等;8 监测工作结束后,提交监测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应的成果资料。三、工程监测方案包括的内容: 1 工程概况; 2 场地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条件及风险特点; 3 监测目的和采纳依据;4 监测范围和监测等级; 5 监测对象及项目; 6 基准点、监测点的布设方法与保护要求,监测点布置图; 7 监测方法和精度; 8 监测频率和周期; 9 监测控制值、预警等级、预警标准及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10 监测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处理要求;11 监测信息反馈制度;12 监测仪器设备、元器件及人员的配备;13 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及其他管理制度。四、当工程遇到特别情况时,应编制专项监测方案五、基坑工程影响分区基坑工程影响区范 围主要影响区(Ⅰ)基坑周边 0.7H 或 H·tg(45°-φ/2)范围内次要影响区(Ⅱ)(一般)基坑周边 0.7H~(2.0~3.0)H 或 H·tg(45°-φ/2)~(2.0~3.0)H 范围内一般影响区(Ⅲ)(轻微)基坑周边(2.0~3.0)H 范围外六、隧道工程影响分区隧道工程影响区范 围主要影响区(Ⅰ)隧道正上方及沉降曲线反弯点范围内次要影响区(Ⅱ)(一般)隧道沉降曲线反弯点至沉降曲线边缘 2.5i 处一般影响区(Ⅲ)(轻微)隧道沉降曲线边缘 2.5i 外注:i—隧道地表沉降曲线 Peck 计算公式中的沉降槽宽度系数(m)。工程监测等级划分七、基坑、隧道工程安全等级工程安全等级等级划分原则一级围(支)护结构过大变形或破坏、岩土体失稳等后果很严重;或基坑设计深度 H≥20m;或超浅埋隧道,超大断面隧道等二级围(支)护结构过大变形或破坏、岩土体失稳等后果严重;或基坑设计深度 10m≤H<20m;或浅埋隧开挖道,近距离并行或交叠的隧道,盾构始发与接收区段,大断面隧道等三级围(支)护结构过大变形或破坏、岩土体失稳等后果不严重;或基坑设计深度 H<10m;或深埋隧道,一般断面隧道等八、周边环境风险等级周边环境风险等级等级划分原则一级基坑或隧道工程主要影响区内存在既有轨道交通设施、重要建(构)筑物、重要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