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街西扩及西环建设工程 合作合同书 二 0 一三年五月 ****大街西扩及西环建设工程 合 作 合 同 书 甲 方: 法人代表: 授权委托人: 乙 方: 法人代表: 授权委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大街西扩及西环建设工程相关事实,在公平、互利、友好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 合作原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合作原则(一)平等友好、互惠互利的原则(二)质量第一、工期保证的原则(三)土地回报及部分资金支付的原则(四)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第二章 合作项目内容第二条 双方合作项目内容: (一)、本合同所指合作项目,系指由甲方规划建设的** 大街 西扩及西环路建设工程,由乙方先予垫资修建,由甲方在工程竣工后依法以土地使用权和部分或全部货币形式回报偿付,且双方对部分增值利润进行分成的合作
(一)** 大街西扩及西环路 建设工程:新华大街西扩工程起点于*** , 终点于 **** ;西环路建设工程起点于**** , 终点于******,全长约 公里( 米)
具体长度以实际为准
(二)项目建设包括:土(石)方工程、路基工程、混凝土路面工程、人行道及相关附属工程、亮化工程、管网(排水、排污、管涵工程等)工程、绿化工程、软基处理、交通标志、标线工程等全部施工内容
其中通讯及电力工程只包括通讯沟、电缆沟及电力沟相关工程(除电缆、电线及相关配电设备外的所有工程)
(三)合作内容亦包括乙方为实施上述项目建设内容而进行的辅助性或预备性投资垫付及双方协商认可的对道路及两侧土地初期征收费用的投资垫付
第三条 乙方依据本合同所获得的回报土地需根据甲方的规划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乙方垫资征收的土地的土地增值收益均根据甲方 60%和乙方 40%的比例分配收益回报【土地增值收益为土地招、拍、挂确认的价格与土地评估价格(以项目竣工时的评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