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 验 二 : 审 核 原 始 凭 证一、实验目的通 过 本 实 验 , 掌 握 原 始 凭 证 审 核 的 内 容 和 方 法
即 从 合 法 、 合 规 性 和 准 确 、 完 整 性 两 个 方 面 审 核 原始 凭 证 所 载 明 的 经 济 业 务 事 项 是 否 合 理 合 法 、 内 容和 填 制 手 续 是 否 符 合 规 定 的 要 求
二 、 实 验 资 料烟 台 机 械 厂 2000 年 5 月 份 发 生 了 下 列 经 济 业 务 事 项 ,并 填 制 或 取 得 了 相 关 的 原 始 凭 证
1 . 5 月 2 日 填 写 现 金 支 票 一 张 , 金 额 57896
48 元 , 欲从 银 行 提 取 现 金 以 备 发 放 工 资
中 国 工 商银 行现 金 支 票存 根( 鲁)中 国 工 商 银 行 现 金 支 票( 鲁 )Ⅸ Ⅱ 04158562ⅨⅡ04158562科 目 对 方 科 目 出 票 日 期 2000 年 5 月 2日本支票付款期限十天出 票 日 期 ( 大 写 ) 贰 零 零 零 年 伍 月 贰 日 付 款 行 名 称 : 001工 行 南 大 街 支 行收 款 人 : 烟 台 机 械 厂 出 票 人 账 号 : 80326407028人 民 币 ( 大 写 ) 伍 万 柒 仟 捌 佰 玖 拾 陆 元 肆 角 捌分亿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578 9648用 途 发 放 工 资 上 列 款 项 请 从我 账 户 内 支 付出 票 人 签 章 ( 章 )科 目( 借 )收 款 人 : 烟 台 机械 厂对 方 科 目( 贷 )金 额:57896
48付 讫 日 期 年 月 日用 途 : 发 放工 资出 纳 复 核 记 账单 位 主 管 会计贴 对 号 单处ⅨⅡ041585622 . 5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