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的 加强对备用金的管理并有效地加以使用,确保备用金的良性循环,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
2范 围适用于公司常常性出差人员及公司所辖办事处
1 财务部门负责备用金的审核、发放和收回
2 各有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备用金发放的初审及协助备用金的收回
3 总经理、上级公司总经理负责备用金的审批
4措施和方法4
1 备用金发放对象a
公司级常常出差人员;b
所辖办事处负责人;c
中层级常常出差人员;d
办公用品采购人员和汽车驾驶员;e
其他有关人员;4
2 备用金发放标准4
1 备用金借款标准实行分类核定,具体标准详见下表: 单位:元c 类人员d 类人员e 类人员5000300020001000按实另行核定4
2 凡条件符合需要备用金的人员,应以书面形式报告部门负责人,由总经理批准办理借款手续
3 备用金周转期4
1 备用金每半年为一次周转期,即 7 月 31 日和春节放假前为分别收回备用金的最后期限(不包括在此期限前离开公司的人员)
2 备用金归还后如需要继续借用,其借款审批手续需重新办理
1 从事销售工作未满一年其出差借款不作为备用金,仅作为暂借款,在结算时由财务部门负责收回
2 备用金借款的员工一旦离开公司或调离岗位,应在离开或调离之前还清备用金
若无法归还且造成经济损失的,损失部分的50%由部门批准人和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人赔偿,部门批准人负责损失的 15%,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人负责损失的 35%
3 对于超过周转期还不能足额归还备用金的,财务部门有权在工资中扣除,并对未归还部分按月利率 1%计算利息,计息日期从借款之日起计算
4 享受备用金人员应及时办理结算手续,公司将不定期地对备用金私用现象进行检查,促使备用金处于正常状态
5 其他各种人员各种借款,应按《财务收支审批权限一览表》办理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