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LS14-20250301-01 】项目名称: ** 城二期 C4 玻璃、铝板幕墙工程 项目地点: 临沂市涑河北路 ** 号 ** 城 发 包 人: 临沂 ** 地产有限公司 承 包 人: 山东 **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临沂 ** 城施工场地现场 签订日期: 2025 年 3 月 1 使 用 说 明为便于合同的正确使用,特制定合同使用说明如下:1) 合同中划线部分是需要填充和可以修改的内容,填充或者修改后下划线仍然保留,以便审核。2) 除划线部分其他内容不允许有任何改动,如有合同条款未说明内容和与合同条款要求不同的内容,则在补充协议中说明。以下列举三种说明方式:“合同第二条第二款增加‘……’”“合同第二条增加第 5 款内容‘……’”“合同第二条‘……’修改为‘……’” 3)合同的使用者可以结合合同总金额的大小和合同履行的紧迫性来另行确定违约金的计算办法,但应当在补充协议中明确列明。为明确双方的责任,保障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甲乙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第一项 综合说明1、工程名称:** 城二期 C4 玻璃、铝板幕墙工程 。2、工程地点:临沂市 ** 北路 ** 号 。3、工程内容:** 城二期 C4 玻璃、铝板幕墙安装 工程 。4、质量要求:合格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合同总造价:(大写)暂定人民币 壹佰叁拾贰万柒仟零陆拾肆圆叁角柒分 ;(小写)¥ 1327064.37 元 。1)造价说明:合同价款是由乙方根据甲方招标文件、承包范围、本合同条款、现场条件、施工组织设计等,根据经甲方确认的投标报价的单价并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计算原则确定。除本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情况以外,经双方协商确认的投标报价的单价不得调整,并且适用于此后工程的变更;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图纸、施工或装修标准、技术说明、招标文件、合同条件、本工程所在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等情况均已详细讨论并充分理解,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投标报价的单价已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的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等要求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包装运输、施工技术、施工措施、管理、利润、税金等各项因素并计算了全部费用,保证投标单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乙方负责;3)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