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GF—1999—0201江苏省建设委员会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科技(扬州)有限公司 監製承包人(全称):江苏 ** 集团 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 公司后续工程 工程地点:扬州市 ** 南段东侧 工程内容: 办公楼 / 电子房 / 仓库、附属用房、综合楼后续工程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号 资金来源:自筹二、 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设计图纸及图纸交底提供的土建及相关工程三、 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2003 年 4 月 5 日 竣工日期:2003 年 5 月 19 日前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45 天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工程 五、合同价款具体结算办法详见补充协议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4、标准、法律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图纸6、工程量清单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给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定订时间:2003 年 4 月 3 日合同订立地点:** 科技(扬州)有限公司筹备处扬州市 ** 路 129 号 3 楼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本合同生效日:2003 年 4 月 3 日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