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规知识点编者按:法律规范招标投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政策已形成较为完善的体系,其中部门规章从中央各部委办、省厅局和市县部委办局出台的法律规范性文件数量非常庞大,特别是针对不同招标投标项目制定的行政规章不计其数。为便于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和代理机构把握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3月 26 日部分乡镇街道和部门招投标信息联络员会议后,编者结合日常工作中遇到的相关情况编写了 50 个适用法规、规章依据(不同类型招标项目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很多,未列举出的规定用“N”表示),目的是为从事招标工作的人员提供一种思路,在编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时引起重视,更好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本文只是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在工作中需要引用相关规定时,请查阅法规原文,如发现列举的依据有错误时,请与编者联系。 **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招管办) *** 2009 年 4 月 7 日一、招标公告发布规定 1、《招标投标法》第 16 条;2、《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 17 条;第 18 条;3、《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计委第 4 号令)4、《浙江省招标公告发布办法》5、《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18 号)第 15条采纳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七个工作日。第 28 条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 号)第 14 条依法必须进行施工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应当在国家或者地方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时在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7、《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19 号)第 27 条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的网络媒体,应当在收到公告信息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指定的报纸,应当在收到公告信息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发布;指定的杂志,应当及时刊登有关公告信息。8、《浙江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试行)第 10 条协议供货项目的招标文件应当在发出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