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协议书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攀枝花市**小区**业主委员会 乙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攀枝花市**小区**物业管理区域(以下简称“本物业”)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本物业的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位于四川省攀枝花市**街,包括 FH4#楼、FH5#楼、FH6#楼、FH7#楼、FH8#楼、FH9#楼、FH10#楼、GJ1#楼、GJ2#楼、GJ3#楼、GJ4#楼、GJ5#楼、GJ6#楼、GJ7#楼、GJ8#楼、GJ9#楼、GJ10#楼,共 17 栋住宅
本物业平面图见附件
第二章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 第二条至第
条 (按本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填写)第三章 业主及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
条 本物业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本合同享受物业服务的权利
(2)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业主公约》的义务
(4)装修房屋前与乙方签订《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严格遵守
业主有自行选择装修队伍的权利,乙方不得指定施工单位
(5)本合同其他章节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业主监督、检查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依照本合同收取乙方违约金、赔偿金
(2)督促欠费业主缴纳物业管理费
(3)将乙方交纳的本合同履约保证金按两年整存整取的方式存入银行(提供银行保函的除外),并按本合同规定返还
(4)本合同其他章节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本合同履行物业服务义务
(2)提供本合同履约保证金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