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西 戏 剧 职 业 学 院老师绩效工资及超课时费发放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法律规范我院内部制度,提升管理水平,推动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全体老师教学的积极性和制造性,提高我院整体办学质量与效益,构建充满活力、稳定和谐的教学环境,在学院实行绩效工资改革的基础上,结合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方案要求,特制订《山西戏剧职业学院老师绩效工资及超课时费发放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教学至上的办学理念,挖掘内部潜力,充实一线老师队伍,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核心,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稳定人才、吸引人才、激励人才的工资分配制度,积极推动二级管理,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全体老师教学以及各系招生的积极性,为学院可持续进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实现把学院建设成为文明和谐单位和一流艺术高职院校的进展目标
二、基本原则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整体提高老师的收入水平,统筹兼顾,和谐进展
2、坚持科学法律规范安排教学的原则
各系、部必须严格根据学院制定的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安排教学,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3、实行具有老师职称人员必须授课的原则
凡我院具有老师职称的人员,必须授课且完成学院规定课时量
具体标准根据本办法规定执行
4、严格执行老师聘用制度的原则
各系、部原则上首先聘用学院的专职、兼职老师,同时兼顾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方案中对行业、企业兼职老师承担专业课学时比例的要求,创新教学形态,提高教学效率
5、实行分级管理原则
总量切块,两级管理,超课时费总量按学年计算,分学期下拨到各系部,由各系部制定《老师岗位职责》及《超课时费分配方案》进行再分配
6、坚持对学院特色专业进行扶持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1、本办法适用于我院专职、兼职、返聘和外聘任课老师
2、各系、部非教学人员工资及学院借调、待调人员工资均不在本办法发放范围
3、成人教育部代课费不列入本办法
4、学院聘任的特别专家费用由学院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