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水泥、熟料船运物流管理规定1 总 则 为加强散装水泥、熟料船运物流过程的控制,明确散装水泥、熟料船运物流各环节的责任,保证散装水泥、熟料船运物流质量和数量,本着“谁操作谁负责,谁违规谁受罚”的原则,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1 销售公司2
1 负责对运输船舶、外部港口和散装转运车队的控制
2 负责制订和传递销售作业计划
3 负责组织日常物流过程的信息沟通和数据分析与处理
4 协调船舶离港和到港交接过程中的纠纷
5 负责散装水泥卸货港口的安排
6 对物流全过程实施监督与管理
2 生产基地2
1 按销售作业计划和销售部指令组织发货
2 完善计量系统,组织发货计量控制活动
3 组织离港货物交接
4 组织装船前的验舱
5 对本生产基地管理的港口船舶上档、装船输送过程实施控制
6 组织对汽车转运卸货过程的监督
3 散装储运公司2
1 负责转运水泥接收活动的控制
2 负责散装水泥中转库的管理
3 对中转库散装水泥发货实施控制
4 生产管理部对散装水泥、熟料船运物流过程实施监督抽查,并将监督抽查结果通报给企业管理部
5 企业管理部根据生产管理部监督抽查结果,对相关单位实施考核
3 计量管理与交接要求3
1 计量交接原则计量交接数据按设备精度等级就高不就低
同等级计量设备,动态秤服从静态秤,验收称服从发货称(合同约定情形除外)
2 交接误差正常交接误差应控制在:a) 汽车衡误差不大于±0
4 %b) 散料秤误差不大于±0
4 %c) 皮带秤误差不大于±1
0 %d) 看船吃水线误差不大于±2cm
3 特别情况处理当用于交接的汽车衡、散料秤、皮带秤之间在 3
2 规定的精度范围内时,按 3
1 的规定确认交接数据,看吃水线作为双方交接验收的辅助手段,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