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代理工作规程1、目的 为了保证承接的工程招标代理项目按时按质,并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特制定本规程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工程招标代理项目
3、职责招标代理人负责招标代理项目的资料拟订、收集、通报和备案等工作,并在招标办的监督下进行开标、评标等工作事宜;分管领导负责审核招标代理项目的资料,确保送交业主及招标办的文件符合顾客和法律法规的要求;投标人筛选小组成员负责投标人资格的预审工作
4、工作程序一、 与业主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招标代理业务项目负责人接受任务后,应主动查看委托合同及授权委托书的订立情况,并及时安排工作和时间表送业主审定,与业主沟通,然后再作调整,向本公司分管领导汇报后确定最后的时间表,报送本公司相关领导、业主等方面
合同一式三份,一份给业主,一份到招标办备案,一份存档
合同由委托合同与授权委托书组成
代理业务人员及时编排工作计划和时间表送业主审定,与业主主动沟通
二、 发布招标公告,草拟资格预审文件发布公告(公示 5 天)前应尽可能帮助业主完成发布公告的准备工作,如批文、审图意见、报建表、发包方案等,得到业主及招标办同意后张贴招标公告,送分管领导备案,及时起草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与业主沟通,向分管领导汇报后,报招标办审定,最后确定资格预审文件中资格预审的方法,送分管领导备案
㈠、发布公告之前需甲方协助的工作:⑴ 报建前提供该项目的批复,用于报建;⑵ 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⑶ 提供施工图审图意见书
㈡、根据甲方提供的前期资料填写报建表及拟定发包初步方案
㈢、及时拟定招标公告,起草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经业主和招标办同意后,张贴招标公告
三、 接受潜在投标人报名,发放资格预审文件
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报名,仔细严格按要求把关,不徇私情
根据安排,适时向具备条件者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并及时向业主报告接受报名情况并备案
备案材料: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