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 施工现场临建设施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建设施管理,改善施工人员的生活条件,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管理标准》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三条、临建设施是指建筑企业为保证施工生产和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供生产和生活用的临时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各种临时性简易设施
第四条、凡在开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在 2000 平方米以上或工程投资在 500 万元以上且工期在 60 天以上的施工现场临建设施设置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在 2000 平方米以下或投资在 500 万元以下且工期在 60 天以下的施工现场临建设施设置和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条、临建设施由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管理
建设单位应为施工企业提供建设临建设施场地的必要条件
第六条、临建房屋布局要合理 (一)搭建临建设施前,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划好临建设施的具体位置,选址应尽量避开如下区域: 1、避开地势低洼、较深回填土、易滑坡坍塌等区域
2、避开高压线下方或与高压线安全距离不足
3、避开建筑物坠落半径,确实无法避开应加防护措施
(二)合理布置办公室、宿舍、警卫室、食堂、仓库、淋浴、娱乐、会议、厕所等用房,预留好消防通道;食堂与宿舍要有明显间隔,食堂距离厕所、污水沟、垃圾站等污染源应超过 25 米
(三)办公生活区与施工区应严格划分,并进行围挡分隔,高度不小于 1
(四)生活区与作业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应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非施工作业区临建设施与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0 米,生活区、办公区等区域内的临建设施之间的防火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