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编制依据⑴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25
28)⑵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25
29)⑶ 国务院第 253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
29)⑷《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进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国发(2025)39号文;⑸ 国务院国发 [2025] 40 号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家进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40 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5 年本)》⑹ 国务院关于《“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国函〔2025〕70 号);⑺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14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25
1)⑻ 河北省人大 1996 年第(80)号公告《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6
17)⑼ 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冀环 [2025]13 号);⑽《关于落实河北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纪要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通知》(冀环管[2000]506 号);⑾ 某人民政府[1998]111 号文《某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分规定》;⑿《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
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
4-1995)⒀《某精密无缝钢管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025
7) 某精密无缝钢管有限公司年产 25 万吨油井管项目备案报告和备案证(冀发改工机备字【2025】257 号)⒁ 某环境保护局关于某精密无缝钢管有限公司年产 25 万吨油井管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咨询服务卡; ⒂ 某人民政府[1998]111 号文《某环境空气功能区划规定》;⒃《某环境保护“十一五”计划》;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