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25-0216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xxx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 xxx 服务中心项目园林绿化与配套工程 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xxx 服务中心项目园林绿化与配套工程 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 xxx 工程内容及规模:面积约 15000 平方米 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xxx 工程承包范围:包括 xxx 服务中心项目室外环境景观,具体包括广场、水 池、喷泉、屋顶泳池、空中花园的园林绿化及范围内园路及人行道等范围。施工内容包括以上范围的园林绿化(含一年养护)及配套工程,具体详见本项目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二、工程主要生产技术(或建筑设计方案)来源由本项目设计单位提供本项目园林绿化与配套工程设计方案。三、主要日期 施工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从 2025 年 月 日开始施工, 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因发包人 原因导致开工延期的,工期顺延。工程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最迟不能超过主体工程竣工时间。四、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合格。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合 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 大 写 ) : 元 ( 小 写 金 额 : 元),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 元 ,人工费¥ 元 ,暂列金额¥ 元 。详见合同价格清单分项表。六、定义与解释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给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七、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后生效: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发包人: 承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工商注册住所: 工商注册住所: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第 1 条 一般规定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