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报业集团晶报编采与职能部门考核管理办法(草案)深圳报业集团晶报编委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考核目的为了实现晶报绩效持续改进,报社持续稳定的进展,特制定本办法
晶报实行部门绩效考核制度的主要目的包括:1
促进晶报工作任务分解并具体落实到下属责任部门,促进晶报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通过实施绩效考核,保证晶报各下属部门的绩效计划、工作内容与晶报整体绩效目标相一致,提高晶报整体执行能力
通过绩效考核管理提高晶报过程管理控制能力,提升管理水平,使编辑部的管理基础与业务进展相适应
依靠制度性的法律规范与约束,建立起自我激励、自我约束、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
体现“责权利对等”的绩效管理思想,并科学评定晶报各部门的业绩贡献,发挥部门主观能动性
强调部门内的团结合作,增强部门主任的责任感
考核原则本管理办法体现“责权利对等”、“业绩优先、兼顾公平”的基本考核思想,遵循以下考核原则:1
战略导向原则:考核内容应以晶报的工作目标为核心设置,促使各部门为目标实现而努力工作,下级责任单位的考核指标必须来自上级责任单位战略目标实现的需要
重要性原则:考核内容不必覆盖部门所有工作,而应重点考核部门工作中与晶报绩效实现关系最密切的内容
可控性原则:考核的意义在于激励相关单位和人员把其可控的内容做好,可控性低的考核指标没有意义
风险控制原则:收益是重要的,但控制风险是长期稳定收益的基础,也是考核是需要考虑的因素
系统性原则:需要对考核指标进行系统性考虑,使得各指标的合力指向战略目标
客观公开原则:考核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对被考核部门的任何评价都应有事实根据,避开主观臆断和个人感情色彩
考核组织者要向被考核部门明确说明考核的标准、程序、方法、时间等事宜,使考核具有透明度
常规性原则:绩效考核是各级管理者的日常工作职责,对部门及下属员工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