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页数制/修订日期制/修订人制/修订内容概要A042025.3.10新版发行A142025.8.8对 5.0 条款细化制定/日期审核/日期核准/日期1.0 目的明确不合格品的判定方法和处理权限,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及交付给客户。2.0 范围本公司所有不合格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的控制。3.0 职责3.1 生产:负责对制程中产生的不合格物料、半成品、成品的标识、隔离、处理及记录3.2 品质:对进料、制程、最终产品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进行判定、标识、处理及记录3.3 工程:负责对不良物料进行评审,并确定返工方法及后续改善措施的制定与实施3.4 仓库:对不合格品的接收、隔离3.5 PMC: 针对供方来料不良品的返修及相关费用事宜与供应商进行协商3.6 采购:联系供应商处置来料不合格品,要求供应商换货、补货或选别4.0 定义4.1 特采:指不合格品不影响使用性能而直接使用,也称为“让步接收”4.2 返工:指对不合格品实行措施,使其满足规定要求4.3 合格品:指满足规定要求的产品4.4 不合格品:指没有满足规定要求的产品4.5 报废品:指丧失原使用价值的产品4.6 首检:指长时间停机(超过 8 小时)后首次开机,换型调机、异常调机后的第一件产品的检验5.0 程序5.1 不合格品的标识和隔离5.1.1 对不同阶段的不合格品,相关部门应进行有效标识5.1.2 经标识的不合格品,责任部门必须将其进行隔离,不得与合格品放置在一起5.2 不合格品的记录5.2.1 进料不合格由 IQC 记录在《进料检验记录》上5.2.2 生产过程检验出的不合格品,由生产部相关工序作业人员分别记录在《不良转序单》上5.2.3 客户退货的成品,须由仓管员存放于退货区内,并详细记录在相关帐卡上。品管以领料单的形式将客户退货领出仓库并进行处理5.3 不合格品的评审:5.3.1 不合格品的判定依据:按产品的相关品质标准5.3.2 进料不合格品最终判定权为品质部主管(含以上级)5.3.3 制程不合格品最终判定权限由生产部主管(含以上级)判定5.3.4 产成品的不合格最终判定权限由品质部主管(含以上级)判定5.4 不合格品的处理5.4.1 处理种类 A. 返工/返修 B. 特采 C. 退货(指来料) D. 报废 5.4.2 处理方法A、来料不合格:在进料检查时发现来料不合格,由品质部出具《进料检验报告》并确定造成不良的责任方,然后通知 PMC,PMC 根据生产需求及出货计划决定来料处理方式(退货、内部返工/返修【扣款】、特采等),并将决定知会给品质部、采购部、仓库等部门,并由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