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仔细执行新《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推动财务管理的制度化、法律规范化,促进农村的经济进展和社会稳定,适应村级财务指导中心执行“村帐镇代理”工作的有关精神和村财务管理的需要,结合本村村民委员会章程和村实际情况,经讨论充实修订如下: 一、 财务预决算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预、决算年度与会计核算年度同步,即每年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2、预决算的主要内容包括年度各项收入和各项支出的综合预算和专项预算,重要的项目和工程实施必须实行专项预算,专项决算;年度终了,必须编制综合决算。 3、村里零星公益事业(如村间道路等项目),均不得另设临时组织,其筹资款等一律列入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核算。 4、预算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预算方案须在每年一月底前编制完毕,报镇农经站审核后,经村民(代表)会议议论通过,张榜公布,并于每年 2 月底前报“中心”、镇农经站备案(附年度收支预算方案)。 5、要做好财产清查及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由“中心”根据村年度实际收支情况会同村双委详细编制收到决算,并将决算向村民(代表)公布和说明,同时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接受群从监督。 6、实行离任审计制度。村委会届满时,应及时结报财务账目,按时办理移交手续,并送交审计单位进行离任审计。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开设一个基本账户,杜绝多头开户,严禁开设存折户。 2、除 1000 元以下日常小额开支和差旅费、支付给个人的工资、酬劳、补贴、福利、资金、向个人购农副产品及其它物资外,原则上实行支票转账结算;严格根据账、款、印鉴分开保管原则,具体操作如下: (1) 支票和村财务负责人印鉴由村报账员保管,财务专用章由“中心”会计保管; (2) 资金转账、支取现金业务,先由村报账员填制好资金使用计划单,经村财务负责人签字,再由报账员开具支票加盖村财务负责人、报账员印鉴,附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经“中心”会计审核并加盖村财务专用章和会计印鉴后,到天银信用社办理相关手续。 3、现金收入由村报账员按规定负责管理,并及时将现金存入天银信用社。 4、村报账员到银行提取现金,必须按规定提取,做到当日提取,当日支用,并当日记账结出余额,不能跨月或超现金限额领用。提取的现金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移作他用。提取现金单笔 1 万元(含)以内的,由中心代理会计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