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我国保障房建设多元化资金支持体系的探究构建我国保障房建设多元化资金支持体系的探究 近几年,中央高度重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这一民生问题,本着“适度、分层次、多形式保障”的原则,有步骤地对中低收入家庭实施保障房安居工程,基本形成了廉租房实物配租、租房补贴、公房租金核减、公共租赁房、经济租赁房和经济适用房政策支撑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但距离建设中国特色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还相距甚远。保障房建设资金缺口是建立健全中低收入家庭保障房制度不容忽视的重大问题,建立并完善我国中低收入家庭保障房建设多元化资金支撑体系尤为迫切,应引起各级政府高度重视。 一、现状分析 在财政部、住建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廉租住房的资金供应来源渠道有:一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全部余额;二是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根据不低于 10%的比例;三是市县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四是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补助资金;五是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安排的补助资金;六是中央财政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七是社会捐赠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八是其他资金。由于我国经济存在地区之间的不平衡性,部分地区并不能将土地出让收益作为廉租住房建设的主要来源,一些中西部地区土地出让收益甚至无法平抵土地整理费用,不具备可持续性。各地区公积金增值收益有限并没有连续性,致使上述八类资金覆盖面有限、解决范围小,而且尚未形成有效循环。国务院“24 号文”还规定包括金融创新工具等其他资金来源渠道。国家审计署公布 2025-2025 年政府投入保障性住房审计调查结果揭示,22个城市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房保障资金的比例尚未达到不低于 10%的要求。各地区在住房建设“十一五”规划执行中明确了以公共财政预算资金为主、稳定、法律规范的住房保障资金来源渠道,将城市城镇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 10 平方米的最低收入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受益家庭将有所增加,而资金短缺现象严重,投融资任务十分艰巨。关键问题是用于保障房建设的资金缺口严重,资金不到位和资金支持体系不尽完善,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地方财政支持力度还不够大 根据中国经济实力,中央财政不会全包保障房资金缺口,只会很有限地解决部分困难地区的保障房建设资金缺口。地方保障房安居工程建设应以地方财政资金投入为主,各地应量力而行,逐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