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00-******某市****燃气有限公司**某市**市西城区天然气管道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 **某市****燃气有限公司监理人 **监理**有限公司2025 年 9 月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某市****燃气有限公司 与监理人 **监理**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某市**市西城区天然气管道工程 工程地点:**某市**市西城区工程规模:DE250 中压管网约 8 公里,沿途预留支管
总投资: 约*****万元 二、合同中有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给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标准条件; (2)本合同专用条件; (3)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根据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酬劳
本合同自 2025 年 9 月 1 日开始实施,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结束(以实际竣工日期为准)
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 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代理人:(签章) 或者 委托代理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2025 年 9 月 1 日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