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1 目的 对公司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包括从原辅材料的接收、生产、成品入库,直至交付,都保持相应的标识,以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可追溯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的原辅料、半成品、成品在进料、生产、仓储、交付各阶段的识别、追溯的控制与管理
3 职责与分工3
1 品质保证部a)对工厂品控部编制和修订的标识规则进行审核;b)负责组织工厂品控部对公司产品的可追踪能力进行验证
2 工厂品控部 a)负责编制和修订标识规则; b)负责对过程及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
3 工厂仓库 负责对在库的原辅料、半成品、成品进行物料标识
4 物流和门店 负责保持产品的标识以实现可追溯
4 工作程序4
1 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规定4
1 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方式a)经检验和试验后的产品可以用标签/区域隔离,标识区别其质量状态
b)标识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有:待检、已检待判、检验合格、检验不合格四种
c)已检待判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必须标识,标识状态不准随意移动或转序
d)进行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检验人员需具备标识资格,标识人员可由工厂品控部主管授权有资格的检验人员进行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2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管理a)原辅料和产品制造过程以及成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式样、形式由工厂品控部确定并向品质保证部备案后采纳
b)工厂品控部、生产车间对用于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标签等要设专人保管、发放和使用
工厂品控部对所有使用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印章的检验人员进行编号,并负责备案
c)只有通过检验和试验合格并且标识完整、清楚、正确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才能入库、投入生产、转序、入库和出厂
d) 若过程中发现未标识的产品,须由工厂品控部重新检验并加以分类标识
2 检验状态的标识4
1 原辅料检验状态的标识:a)待检品标识:待检物资由检验人员通知卸货人放置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