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孔灌注桩作业指导书一、 总体规定1、钻孔灌注桩施工要具备工程地质资料和水文地质资料,水、水泥、砂、石、钢筋等原材料及制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2、钻孔灌注桩施工时,要按有关规定制定安全生产、保护环境等措施
3、钻孔灌注桩施工时,要有完善的施工记录4、桩位测量一律采纳坐标正算方法放样,然后用皮尺等复核,无误后报项目经理部测量工程师检验,复测无误后,报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具体方法详见项目经理部下发的《关于测量工作的通知》
二、 施工平台与护筒(一)施工平台:场地为旱地时,应平整场地、清除杂物、换除软土、夯打密实
钻机底座不宜直接置于不坚实的填土上,以免产生不均匀沉陷
1、场地为浅水时,宜采纳筑岛法施工
筑岛面积应按钻孔方法、机具大小等要求决定,高度应高于最高施工水位 0
2、场地为深水时,可采纳钢管桩施工平台、双壁钢围堰平台等固定式平台
平台须牢靠稳定,能承受工作时所有静、动荷载
(二)护筒设置1、护筒内径宜比桩径大 200~400mm
2、护筒中心竖直线应与桩中心线重合,除设计另有规定外,平面允许误差为 50mm,竖直线倾斜不大于 1%,干处可实测定位,水域可依靠导向架定位
3、旱地、筑岛处护筒采纳挖坑埋设法,护筒底部和四周所填粘质土必须分层夯实
4、水域护筒设置,应严格注意平面位置,竖向倾斜和两节护筒的连接质量均需符合上述要求,沉入时可采纳压重、振动锤击并辅以筒内除土的方法
5、护筒高度宜高出地面 0
3m 或水面 1~2m
当钻孔内有水压时,应高于稳定后的承压水位 2
当处于潮水影响地区时,应高于施工水位 1
0m,并应采纳稳定护筒内水头的措施
6、护筒埋置深度应根据设计要求或桩位的水文地质情况确定,一般情况埋置深度为 2~4m,特别情况应加以保证钻孔和灌注砼的顺利进行
7、护筒连接处要求筒内无突出物,应耐拉、